来来来,大家都放松一些,罗姆尼那个暴君死掉了,那是因为他把我们每个人都当成他的奴隶,我们才迫不得已反抗他的!
你们觉得我说得对吗?”
“对!”
詹姆斯第一个拍手赞同。
“问题是,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把罗姆尼杀了,就算赶到潮平,也没有了接头人,我们该怎么离开这个国家?就算回去,罗姆尼的死,我们也无法交差!”
大布朗提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不解决不行。
“如果能够回去,我不准备再做佣兵了。”
亚特伍德沉吟一下:“我准备回肯塔基,买个小农场,再娶上一个妻子,生养几个孩子。
这些年,我攒了一些钱,早就准备洗手不干了,这是我的最后一次任务。
我不知道你们以后想怎么样生活,我已经决定退出。”
“兄弟,你的理想太棒了,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一定去你们家做客。”
詹姆斯竖起了大拇指。
“我吃喝用度很大,没能攒下钱,可能佣兵还得继续干下去,而且我也喜欢干这个,除了杀人之外,我一无所长。
不过,为了安全,我会换一个名字。”
大布朗哈哈大笑:“以后再遇见我,你们就叫我安德烈吧!”
“只要我们共同保住这个秘密,那么,只有上帝知道我们杀了罗姆尼!”
蒂索克举手发誓道:“我肯定不说。”
“我也不会说!”
詹姆斯的反应很快,马上跟着起誓。
佣兵们都誓言了一遍。
最后。
大家笑着相互祝福,准备各奔前程。
临走时,亚特伍德还带点歉意地冲着无法离开的马丁开口道歉:“对不起,马丁,我帮不了你!”
马丁带点惨意地笑了笑,摇头道:“没关系,也许我得在兔子的牢房里呆上一段时间了。
等我出去,我一定去肯塔基找你喝酒!”
“兄弟,你一定要来!”
亚特伍德解下脖子上的十字架项链:“这是我的幸运护身符!”
“谢谢你,兄弟,也祝你好运!”
马丁的眼圈也有点红了。
“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再迟一点,那些耳朵特灵敏的兔子们就要追上来了!”
大布朗挥手,示意大家赶紧离开。
蒂索克、亚特伍德、詹姆斯以及瘸腿的克劳德,每个人都选择不同的方向,没有谁愿意跟别人走在一起,但离别时,大家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彼此祝福……
“再见了,我亲爱的兄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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