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闻了尚书大人近日对于‘夫妻协同气得婆母自杀’一案的判决,心中感慨非常……”
湛兮先起了话题。
鉴慧笑盈盈地添了杯盏,给湛兮斟茶,并不言语。
柳宽起看了过来,锐利的目光如刀如剑,却又收敛着什么,他到底不敢太过得罪湛兮,只是有些没好气地问:“不知小国舅对于此案,又有何见教?直言无妨,寻常人不敢说,但是你曹小国舅的意见,我必然是能听得进去的。”
湛兮失笑:“柳大人不必如此与我针锋相对,你我并无甚利益冲突。
上回‘婆母打杀儿媳’一案,我确实与您道不同罢了,我的意见,你也已经从我的故事中看见了。”
柳宽起眯着眼打量了一下,见这位金尊玉贵,唇红齿白的少年,说得真诚无比,似乎确与他无私怨,他原本紧绷的心,稍微松了一松。
既如此,他也不必如此草木皆兵了。
柳宽起居然忽然站起身来,又抬臂向湛兮行了个大礼,他再坐下时,态度自然了许多:“人说‘一字可为师’,上一回,算是小国舅赐教于我,我感激非常。
方才我态度不佳,如今冒昧问一句,小国舅提及‘夫妻协同气得婆母自杀’一案,说感慨非常,所谓何意?”
“夫妻协同气得婆母自杀”
,这个案子是字面意思。
就是一对无良的夫妻,夫唱妇随地一块儿每日动辄打骂男方的母亲,最后那位母亲痛苦不堪,选择了悬梁自尽。
村中人告这此二人不孝。
这事儿很严重,因为这违背孝道;但又不能算作是杀人,因为那位母亲是自杀的。
大理寺给出的最初判决的:丈夫和妻子俱流放。
到了柳宽起这儿,他最后改了判决:丈夫斩首,妻子流放。
柳宽起的理由就是——
丈夫才是母亲所生,母亲爱的只有她自己生的、她投入了感情的孩子,这个孩子的折磨,才是最致命的,所以丈夫之不孝,到了人神共愤的程度,他应该偿死,大雍朝不能开此纵容不孝的先例。
至于儿媳妇,那是别人家的女儿,母亲再恨她,也是有限的。
对于母亲而言,致命的从来都是来自她亲生儿子的折磨,令她绝望自杀的也是她的亲生儿子。
而且根据“夫唱妇随”
的原则,这位妻子,只能算作是“从犯”
,倒是不必偿死,但仍算不孝,仍需流放。
湛兮提及此案,不是要讥讽柳宽起什么的,确确实实是想要夸一下对方。
湛兮觉得他这个案子判得好!
至少,在主观意愿规划“孝道”
的责任与义务上,这个案子就判得好!
柳宽起自己是个大孝子,对自己的要求高,对普天之下的男同胞的要求也高,“孝道”
的责任与义务在他这里,更多规划到了男人的身上。
比起后世那些男人对妻子动辄理直气壮地要求“我父母生我养我,你要好好孝顺他们”
的,可笑至极的“孝顺外包”
现象,柳宽起对这个案子的判决就在无形之中遏制这种风气,要求男人自己要孝顺父母,归罪不孝之时,男人罪责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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