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能为你作证吗?”
“没有,但你们信也好,不信也好,我那天就是在公司上班。”
“你确定?那这个东西,你认不认识?”
宋长风拿出一个塑封袋,里面是一块沾了血迹的衬衫碎布。
陈志明一见这东西,眼睛就瞪大了,他不自觉地看向自己的衣袖,这才想起,当天和那条流浪狗打架时是被它咬了一下。
他上车后便飞快地换掉了那件白衬衫,根本顾不上检查,也没想到,袖子竟然被撕了一些下来。
想通之后,他如丧考妣,一直强撑着的精神也垮了下去。
怪不得他们刚刚抓住他时,就采集了他的血液,当时他还以为他们是想测试他有没有吸那玩意儿。
现在想来,是为了测他的dna吧?
“……我认识。”
“那奇怪了,这是在案发现场发现的,你那天一直都在公司上班的话,你的东西又怎么会在案发现场发现呢?”
陈志明:“……”
“你不说话,那我便认为是你无言以对了。
不过,就算你再怎么狡辩也没用了,一两个小时之后,dna检测报告就要出来了,到时候证据确凿,你想赖也赖不掉了。
还不如趁现在,把该说的都说清楚,怎么样?”
陈志明沉默了好久,最终哑着嗓子,缓缓地把整件事的经过说了出来。
那天上午,他亲眼看见钟小萱和两个男人一起走进乐淘淘洗脚城,过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后,她才满脸带笑地走出来,一脸的春风得意。
陈志明想起她以前和自己交往时,总是打着跑业务的借口出去应酬,原来都是到这种地方鬼混来了,她的业绩也都是用身体换来的!
他心里十分生气,一时想不通就把钟小萱喊上车,带到垃圾场杀了。
“也就是说,你是临时起意想要作案的?”
宋长风问道。
陈志明点了点头:“我原本没想杀她,只是劝她不要再做这种事了,她却一直用言语刺激我,然后我就……杀了人后我很害怕,所以一直躲在外面。”
他一副后悔至极的样子,甚至连眼眶都红了。
宋长风和郭自乐对视一眼,觉得事情根本就没有他说的那样简单。
“你为什么要把她带去垃圾场?如果是激情杀人的话,地点应该是不固定的。”
宋长风审视着陈志明,眼神十分凌厉。
陈志明没有半点慌张:“我之前并没有想杀她,车开到那附近时,她下了车,我才追过去,然后我们两人吵起来……之后就发生了那样的事。”
郭自乐把一张纸从桌子上推了过去,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验尸报告四个字。
“钟小萱的致命伤是脖子上那一刀,除此之外,她的脸部还有多处划伤,手脚有被绑缚的痕迹。
这和你说的好像对不上号啊?”
郭自乐用嘲弄的眼神看着他,在他们面前还敢扯谎,当他们这几天白忙过了吗?
陈志明的表情慌乱了一瞬,然后又马上恢复成低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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