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艾玉蓉的婢女孙无忧在地牢里见到庞昱的时候,被狠狠吓了一跳。
地牢里虽然只铺了些稻草,可却挺干净整洁的。
地上摆着一张小桌,虽然粗茶淡饭,可绝不是传说里的那些剩菜馊饭。
可以看得出包拯并未故意去虐他,甚至还很厚道地给了他这个品级判决前该有的待遇。
可坐在稻草上的庞昱,仅仅两三日,却像变了一个人。
整个人像大病一场那样一下瘦了好多。
平日那虽然高高在上却不得不说贼漂亮的眸子,此刻全是厌世的默然,似乎再也映照不出这人世繁华,再没了生的欲望。
只不过,在看清来人是艾玉蓉的贴身婢女后,死灰一般的眸底,隐隐亮了一瞬,却很快又恢复死寂。
孙无忧心里一颤,有些不敢去看庞昱。
那个坏得飞扬跋扈,却也傲娇得彻头彻尾的纨绔小侯爷,再也看不见了。
“小侯爷,蓉儿姑娘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孙无忧头垂得低低的,颤着手将艾玉蓉的亲笔信递给庞昱。
那信,是小姐前日才交给她的。
小姐说如若她有什么意外,就把这东西交给小侯爷。
本来木头人一般的庞昱,听到蓉儿两个字,浑身一颤,缓缓看向孙无忧,当目光落在她手上那封信时,那死寂的眼神动了动,随后一把抢过那信,颤抖不休的双手,捏了几次,都没能打开那信。
孙无忧移开眼,眼眶也微微发红。
果然啊,小侯爷只有遇到蓉儿姑娘的事,反应才会不一样。
庞昱终于将信展开。
信写得很潦草,也很短,可以看出写信人心绪应该很乱。
“庞昱:
见字如唔,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就说明我已不在。
庞昱,你我自幼相识,自是缘分。
可我现在,宁愿没有这种缘分。
过去的五年,你为我做的一切,我其实什么都明白……
你曾问我,艾玉蓉,你没有心吗?庞昱,纵然你和我之间,隔着血海深仇,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啊。
你也曾问我,是否爱过你,哪怕只是一点点。
如今,我终于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了:爱过。
庞昱,你庞家欠我的,永远还不清。
可我,也还不清你啊。
庞昱,愿你,来生做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人,愿你,来生再不要遇到我……”
庞昱握信的手,一直在抖。
脸上的泪,一颗一颗,永无止境。
泪砸在信纸上,晕染开一大片水迹。
泪光里,是他和艾玉蓉的初遇。
小时候的他,因为身体老生病,他爹去云峰山求高人指点后,将他送回在海州的叔父家寄养一段时日。
在那里,他和海州知府的女儿艾玉蓉做了百川书院的同窗。
他性格天生纨绔张扬,哪怕是寄养在别人家,也照样娇纵跋扈,横行霸道。
那一日,他带着一堆小弟,在书院的后山闲逛,第一次见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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