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思安当然知道,为什么赵顺的眼神会是如此。
不仅仅,是因为她长大了这么简单。
赵顺确实有很久没有见到她了。
但是,这并非他惊讶的原因。
其实,江思安最后一次看到赵顺,是在几个月前。
这个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相比于三百六十五天为一年来讲的日子里,几个月,不过是消磨时光时的眨眼间罢了。
尤其是儿时待在家里,不用工作的时候。
那时候,时光是最容易度过的。
一个学期好似很漫长,可是天天上着,上着,就到了期末考。
到了需要开家长会的时候。
到了考验一个学期的成果的时候。
每到这个时候,就有人欢喜有人愁。
然后,大家就会感叹。
每天上学的时候都干了什么?
为什么感觉自己每天都很辛苦,可是一眨眼就到了毕业的时候。
几个月啊,真的过的很快。
而这个时间对江思安来讲,要比正常人还要快速。
上班的人都知道。
和上学没什么区别,一晃,就是一个月。
每天都很痛苦,早出晚归,必要的时候,还得看着别人家的灯都是亮的,而自己却需要把灯关掉出门工作。
很痛苦,但是也很短暂。
生活,本就是煎熬中获得幸福。
因此,几个月,在工作的时候,无非就是领了几次薪水这么简单罢了。
江思安的工作,可是比其他人更难。
因此,她的生活节奏,也会比其他人更混乱。
几个月对于她说,比眨眼还要快。
在她“平淡无奇”
的生活里,之所以还记得时间,是因为,赵顺这个人的侦查能力,也是很出色的。
她每次来,都需要很辛苦的避开赵顺,或者说,看到赵顺的时间,不可以太久。
大家都知道,有些人是有感觉的。
如果被人盯的太久,他就会察觉到。
赵顺,就是那么一类人。
所以,她既要顾着外边的痕迹,也要顾着被看到的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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