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地底人王国找到正常的东西吃实在是比较困难,很多地方都是恶心要吐,而且处理的很不干净。
比如一家饭馆里的烤玩家肉并没有烧熟,还在往外冒血水;肢体上的毛发也没有处理干净。
李长缨嘴角抽了抽,无奈看向狐狸:“好臭,有些腥……感觉不好吃。”
狐狸也皱了皱眉,不过反应比姜饼姑娘小得多:“嗯,那我带你去找一个饭馆吧,我一个朋友家的。”
“你还有朋友?”
姜饼姑娘不可置信地看着狐狸。
狐狸:……
然后,他们走进了一条细窄小巷,走上了一条泥土路。
两人正讨论着那饭店有什么菜式,一把刀架在了姜饼姑娘的脖子上。
姜饼姑娘眼神一凝。
狐狸盯着眼前的壮汉,那目光像是雪山上千年不化的冰璃子(一个路人如是说)。
面前的壮汉比狐狸还高一个头,而刀就是普通的菜刀。
身后还跟着四匹马。
“快交出你们的钱来!
别告诉我你们不认识我,我可是这儿的霸王劳克斯!”
壮汉大声吼叫着。
劳克斯?
李长缨感觉有点耳熟。
这是……大劳克斯和小劳克斯的故事!
不过面前这位李长缨还真不好确定是谁,不过百分之七十的可能性是大劳克斯——小劳克斯是个人精,应该不会这么张扬和放肆;同时,他有四匹马。
“听不懂人话吗?!
快拿钱!”
狐狸眉头一皱,一拳挥过去;壮汉见状一个飞身,想以身体为力让刀在姜饼姑娘脖子上划一圈。
但姜饼姑娘手一快,手指捏住刀,使其转了一个方向,那菜刀倒是在劳克斯手上划了一道不浅的口子。
“啊啊啊啊啊可恶……痛死我了……我要杀了你!”
壮汉紧紧握住流血不止的手,发疯似地冲过来,紧接着被狐狸一脚踢飞,顺带肚子上被狐狸的兽脚爪抓出一连串飞溅的血珠。
也不知道飞哪去了,只是在泥土路上扬起了一地尘土。
大劳克斯的四匹马被惊呆了,连忙跑过去看自己的主人。
姜饼姑娘冷冷的看着。
“走吧,别再这种排不上档次的杂碎上浪费时间。”
狐狸拉起姜饼姑娘的手腕,向目的饭店走去。
巧的是,他们路过了血泊中的大劳克斯,他的肚子上有三道极深的爪痕,一看就知道是狐狸干的。
李长缨瞥了一眼,然后走过去,踢了一脚壮汉的头。
狐狸笑笑,说:“真麻烦,回去要洗脚了。”
“因为这种现在都能被玩家打败的家伙洗脚也真够逊的。”
这时,第三道声音插了进来:“还不是因为他关心你嘛,姜饼姑娘。”
李长缨眯了眯眼,看着眼前的狐狸。
这是一只陌生的狐狸,外观上和她身边的狐狸差不多。
只不过眼前这只狐狸尾巴尖在光下是黄的,而在阴暗处呈现出红色;她身边的,熟知的狐狸,尾巴尖是白色的。
“吼呦~那感谢你给我表现的机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