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无怪乎,当初炎灾赤狼会留下一句,差了点意思的同道中人。
至于一路上皆是和和气气的墨世平,齐清风倒意外的觉得,这少年看似没有主见,却也仅仅是看似,前提是没有触碰到少年心中划出的界限。
以齐清风的眼光来看,一旦过界,墨世平甚至会比齐泽更固执,比王富贵更较真。
四个人中,反倒是他才最有可能闯出大祸。
如果他的修为很高,又认准了一条不被世间所接受的道理,那善恶一念,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后果便糟透了。
想到这儿,齐清风轻轻合起折扇,一对妩媚的桃花眼中闪过一丝忧愁,却不多说什么。
天底下的事情很多,齐清风管不过来,也不想管,他又不是那个游历世间的老儒生。
再说了,一个姑娘家,替一个萍水相逢的少年操心将来之事,说出来又算怎么一回事?羞死个人哟。
夜幕渐浓,五人笼了些树枝木柴,堆砌成跺,在山神庙内燃了篝火。
篝火旁插着几根不长不短的树枝,其上挂着两只肥美的野兔和两条鲜嫩的山鱼。
之前,齐泽外出晃荡了一圈,回来时手里便拎着野味,说是顺路见了便抓了。
王富贵眼巴巴的瞅着快要烤熟的野味儿,鼻尖闻着了酥酥的肉香,不自觉的咽着口水。
尤其是那烤的金黄泛油的兔子腿,直直的便勾住了他的魂儿。
齐清风瞥了眼王富贵那嘴馋的模样,忍不住偷笑,“王兄弟,俗话说,地炉篝火煮菜香,舌端未享鼻先尝。
鼻子干闻着的时候,才是最香的,入了口反倒也就那样了。”
王富贵想了想,却摇摇头,悄悄咽了口口水,才答道:“不会的,要嘴里咬着了还是香的。
尤其是第一口和最后一口,一定要细嚼慢咽,老香老香了。”
说完,他笑着挠了挠脑袋,说这些嘴馋的心得,怪不好意思的。
但这些都不是最香的,王富贵至今为止,乃至在以后的人生中,吃过最香的,便是他带着小女孩一起烤的地瓜。
小女孩非要他先吃第一口,而最后一口,小女孩也留给他了。
那两口寻常的地瓜,直教王富贵记了漫长的一生。
无论什么忆起,都是最香最香的人间第一滋味。
齐清风略作思量,点头认同,赞道:“对,是这个道理。
第一口和最后一口尤为特别,说的真好呀。”
只是,齐清风有些疑惑,不知为何,说话那番话的王富贵望着兔子腿的兴致不高了。
五人分食了野味,到最后王富贵也就尝了一只兔子腿,浅尝辄止,吃的心不在焉,并没有像他之前说的那样,第一口和最后一口,要细嚼慢咽。
齐清风虽有疑惑,却没过问,他心里自然明白,有些事情,按他和王富贵的交情,王富贵不会说的,或者说了也只是敷衍的借口罢了。
齐清风摇了摇头,人心复杂,往往是窥一斑不可见全豹。
他匆匆一瞥,瞧见黑魆魆的草丛中,竟有点点光亮透出。
“流萤?”
齐清风蹑手蹑脚,压低了步子声上前一瞧,灌丛中确实有许多萤火虫在飘曳。
齐清风顿时心生欢喜,捉了一只合在双掌之中,透过指缝打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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