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踩烂喋喋不休的嘴,他有些头疼。
戴蒙德看起来与普通吸血鬼并无不同,但作为血红领主,他不会畏惧日光害怕秘银,心脏也能够无限再生,只要有一滴血在,就没法完全杀死。
鲜血生物数量非常之多,从窗外倒挂的吸血蝙蝠,到花坛草丛中游离的吸血昆虫,几乎无处不在。
再让池生熠住在这里一定会被这些家伙打扰。
白枭眯起眼睛,心里琢磨着应该怎么把他的小邻居骗到一个更安全的地方去。
……
五分钟后,池生熠看着眼前穿着风衣笑容得体的男人,弱弱地指着楼上还在冒烟的窗户。
房子就这么放着真的没问题吗?怎么看好像都不对劲吧!
他有些懊恼刚刚看到白枭沮丧的表情后没有多问一点,现在再问似乎也找不到什么开口机会。
“已经叫人来处理了。”
白枭毫不在意,熟练打开副驾驶车门,邀请池生熠上车。
作为一位手握九本怪谈之书的优雅绅士,他更愿意慢慢编织一个网,让他在意的生物自投罗网。
路上,他试探性地询问起池生熠对于换住处的想法。
“唉?换地方吗?”
池生熠握着手机的手紧了紧。
其实在发现灵研局可以处理特殊生物之后,他就很少再在家里看见那些东西了,而且看白枭的反应似乎也没有收到他倒霉体质的影响。
如果能换一个经济实用一些的房子住,好像也不错!
在他说出对价格的顾虑后,白枭勾起嘴角,缓缓道出之前准备好的精美故事。
他一个人住在偌大庄园中,只有管家陪伴,非常孤寂,而且庄园里有很多规则要遵守,不能买卖,所以才搬出来住,可不定时还要回去令他烦恼不堪。
编完故事,白枭静静等待他的目标上钩。
他的小邻居是个温和善良的人类,一定会主动来陪他。
池生熠听完却摇摇头,精准找到抬杠点,发出了没见过世面的土狗言论:“市区有二百多亩地的庄园?你驴我?”
阳市是一线城市,地皮寸土寸金,他压根不信有人在这里买那么大的庄园。
作为合格的摄影师,周边好的烂的景点他可都踩过点!
如果真有什么巨大玫瑰庄园他不可能不知道!
“……”
白枭一顿,连开车的速度都慢了不少。
大意了!
庄园作为占据整整一本书的怪谈,可以随时移动位置,精准坐落在它主人想停留的地方,普通人无法看见。
因为与灵研局常年的关联以及对人类的好奇,他一直让庄园停留在市区。
他转头看了眼池生熠,发现小邻居满脸不信,于是换了种策略。
黑色轿车扬长而去,直奔坐落在市区的雅格尼斯玫瑰庄园。
……
庄园门前,池生熠抿着嘴没说话,紧张地用脚趾差点抠出一套四合院。
他前脚信誓旦旦说阳市不可能有如此巨大的庄园,后脚就被现实打脸。
好在白枭没有多说什么让他下不来台,可过于豪华的庄园依然让他感到拘谨。
“挺……挺好的。”
嘴上这么说,池生熠心里在咆哮。
何止是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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