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姘合的现象出现在共和早期,一般情况下,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像奴隶、被释奴等)是无法获得合法婚姻,他们只能通过姘合方式来达到共同生活的目的,不过这种姘合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而到共和晚期,大量没有婚姻权的外来人涌入罗马,他们不得不采取这种姘合的方式。
这一时期的罗马社会观念发生了改变,大量的贵族青年宁愿与有夫之妇通奸也不愿意结婚,为了消除这种不良风气,奥古斯都皇帝颁布《优里乌斯法》来严惩这些通奸行为。
人们(尤其是上层社会)往往采取这种姘合的方式来逃避婚姻。
不仅如此,由于这种形式下所生的孩子不能享有父亲的财产继承权,因此上层社会的男人在妻子过世后通常选择与情妇姘居来避免之前所生子女的权利。
韦斯巴芗、安东尼·庇护和马可·奥勒利乌斯这几位皇帝,他们就是采取这种方式的。
姘合逐渐兴起于共和晚期有几个原因,首先它并不是随意地结合,牢牢遵守罗马社会一夫一妻制地原则,因此在这方面并没有对罗马社会的古老习俗造成冲击,同样也得到社会的支持和认可;
其次,共和晚期以后,大量的外来人定居在罗马,他们迫于现实的无奈只能选择这种方式;
再次,由于罗马一直禁止不同阶层的人通婚,而姘合既不会破坏法律的神圣性同样也满足了不同阶层的人想要共同生活的愿望;
最后,姘合的出现成为不愿结婚的人逃避婚姻和通奸法制裁最好的方式,因此,“姘合婚姻”
流行于共和晚期,也成为这一时期罗马社会的独特的标志。
早期的罗马不允许有离婚现象出现,通过麦饼联姻礼缔结的婚姻是终身的。
而随着十二铜表法的问世,它规定离婚以丈夫的公开声明为准,不过按照罗马人的习俗,除非是妻子不能生育或者犯有重大过错丈夫才能够休妻。
到共和晚期,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加之女性的地位提高导致离婚现象变得越来越频繁。
这一时期“无夫权婚姻”
是罗马主要的婚姻形式,丈夫对妻子没有人身权,妻子仍然属于父亲家庭,她的婚姻权掌握在父亲手中,妻子在家庭中和丈夫的地位相差不多。
此时随着父权逐渐削弱,妇女对于离婚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且离婚的形式也非常简单。
双方只要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举办仪式就默认离婚。
离婚仪式的简化导致了人们轻率看待离婚问题。
而离婚现象的频繁出现,加上贵族青年逃避婚姻的态度,影响罗马新生儿的出生率,导致罗马兵源的匮乏。
奥古斯都颁布的《朱丽亚法》试图限制单方面随离婚的现象,“片面离婚必须由提出离婚的一方于七个证人前声明,否则无效。”
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罗马社会的一系列变革冲击了古罗马习俗也深深影响了人们的社会观念,反映在现实中便是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
罗马共和国在经历多年的战争洗礼,于公元前2世纪取得了地中海的霸主地位,此后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对手来挑战它的霸权。
之后而随着军事上的不断胜利,大量的战利品和外来人口来到罗马,对罗马社会、经济、政治、军事造成非常深远的影响。
古罗马人的优良传统已不见踪影,古老的共和政体与罗马日益扩张的领土显得格格不入。
罗马社会之中弥漫着一股奢侈享乐之风,社会风气的变化必然连带着罗马家庭的改变,也影响了这一时期罗马人对待家庭的观念。
由于古罗马严格的父权制家庭受到冲击,父权的削弱和女性的地位提高,加之大量财富进入罗马社会。
家子家女们不但在人身权利上获得了自由,而且获得支配财产的权利。
不仅如此,罗马人对待婚姻的观念也深受影响。
社会中古老的“有夫权婚姻”
逐渐被“无夫权婚姻”
所取代,并且罗马人尤其是贵族阶层普遍出现逃避婚姻以及不愿养育子女的现象。
他们贪图享乐,拒绝受到婚姻的束缚。
因而,罗马社会中开始兴起一种姘合方式的特殊“婚姻”
。
可见,共和晚期到帝国早期的这段时间可以称得上是罗马最为特殊的时期。
而随着马略的军事改革,职业士兵的诞生也是罗马国家社会变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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