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方的流岩表面上,也是呈现出一种螺旋般的纹络,再渐渐的深入其中,似乎从此之后,哪怕这片流岩枯竭殆尽,也能在最深处的地面上找到一种指纹般的纹络。
微风忽然清晰起来,让人能明显的感觉到清风的温度,凉兮兮的,黑袍人忽然开口,又忽然消失不见,说。
“好好活下去。”
他走了,彻底的走了,沈苛将手指伸入口中,允去指尖的血迹,发现鲜血的味道竟有些鲜美,比世上许多的美食都要好吃的多。
虽然他尝过的美食并不多,但他终于有些渐渐体会到,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饮用新鲜的鲜血。
因为鲜血这东西,不仅不难吃,而且还能满足一些人性上的**。
虽然**不仅只是出现在人类身上,但人类的**绝对是最难以满足的。
人人都知道欲壑难填,却人人不肯死心,大部分人都是到死的那一刻,才能散出智慧的光芒,才能幡然醒悟过来。
原来**往往伴随的是鲜血,往往伴随的是生命,事实上,就算用十万人的鲜血来灌溉,也不可能满足一个人的**。
一己私利本就是这么可怕。
沈苛忽然不再允血了,他忽然重重的咬了下去,鲜血再次从牙痕上流出,但他却已将手指抽回。
他决定以后都不会去尝试鲜血的味道,因为他的**不需要用别人的鲜血来灌溉,一个人的生命也绝对不是用来滋润另一个人的,然后他便不再去想这些麻烦事,他还有更重要,更急迫的事要做,所以他握紧柴刀,转过身来,要将书生从花岗石中挖出。
其实他此刻理应多花一重心思,多去想深一层。
一个人的生命是可以去滋润另一个人的,只要他心甘情愿,又还有谁忍心去阻止了。
人类的感情绝不是三言两语便可剖析出来的。
遗憾的是,就是因为他此刻没有想过这些,待到将来发生在他身上的时候,却已痛的心肝俱裂。
时间过得飞快,特别对于一个忙碌的人来说,时间就如同一支离弦的箭矢,只是眨眼间的工夫,已跑到百丈外的箭靶上去了。
沈苛已将书生挖了出来,已用可以趋痛消炎的药草在书生的眼上做了处理,已做好了两幅担架,已将书生搬到了担架上,只剩下将老人从泥土中刨出来,就可以回家了。
他一向对回家很是迫不及待,以前在书生哪里制毒的时候,他一门心思有八分在想着回家的事,可从来没有一次,比现在更令他迫不及待。
黑袍人已经走了,所有的危险都已烟消云散了,所以他没想到还有什么危险,等他想到的时候,已经迟了。
老人的身体已经支离破碎,他生怕将老人弄疼,伸手去拨泥的时候,动作很是轻柔。
哪知就在老人方才露出一角衣襟之时,一抹青色的火苗从其中忽然蹿出,沈苛根本没有反应过来,便一下钻入了他的眉心不见了踪影。
他急忙伸手在额头上抚摸,但并没有什么异样,皮肤紧致依旧,随即他哂笑一下,以为不过只是一抹幻觉。
林子中的野兽基本已经死光,沈苛再也不用去提防它们,担架上已躺上了两个人,他的肩膀上系着两条坚韧的藤子,将他们拖回去,就是他唯一的事情。
五岁的身体要拖起这么大的两个人,可是件辛苦的事。
沈苛也很辛苦,虽然他小时候被书生丢在药水中泡过,体力大于常人,但也不是很轻松。
林中虽然没了野兽,却还有荆棘,还有青藤,这些都是羁绊,所以他没有一丝停歇的时间,他需要用手中的刀去将前方的羁绊给铲平,需要用一步步带着两个大人走出去。
当一个人在一直不停的做着体力活时,身体难免会变得热起来,沈苛也渐渐觉得自己很热,而且越来越热。
他实在忍受不了,竟在这长满荆棘的地方,将身上的一件薄衣脱了,再过了一会儿,他身上只剩下一条裤衩了。
但他毕竟不是傻子,他发现自己身上的皮肤已有些泛红的感觉,像是体内有人在烧火一般。
他敢跟自己打赌,绝对是之前那抹青色的火苗在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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