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年轻人都很有特色,高的高,胖的胖,瘦的瘦。
其中个头最高的名叫高阳,是个贝斯手。
矮胖矮胖的是鼓手,叫李磊。
而那个身材健硕,看上去很社会的叫杨闯,是一个副手吉他和贝斯。
“恩,你们三个都玩几年了??”
苏曌当然不能一上来就用他们,必须先了解一下这些人的本事。
“五年。”
“十一年”
“九年。”
苏曌看着其中的小胖子,脸色有些惊讶,他竟然练了十一年。
要知道,打鼓跟学吉他,贝斯不一样,十分枯燥,要是没有一定的毅力,很难坚持下来的。
“你真练了十一年的鼓??”
苏曌诧异地问。
小胖子李磊点头,苦着脸说:“是啊,不练不行,祖传的手艺,我父亲就是玩鼓的,不过他业余,到我这儿才开始渐渐专业起来。”
敢情是子承父业,被逼着练的。
“既然你们都年头不短了,给我来一个,我听听。”
说完,苏曌就找了一个椅子坐下来,静静地看着四个人。
顺子瞅着三人,晃了一下脑袋,“来,整个拿首的,给苏哥看看我们本事。”
这么一嗓子,让其他三人顿时兴奋起来。
按照平时他们联系的样子,四个人都找到了熟悉的乐器,很快就根据平日里的习惯都安排好乐器的位置。
“准备好了??”
顺子回头看了几人一样,高声问道。
“好了!
~”
其他三人大声回答。
“好!
记住,我们就是街头豹小子!”
四个人一起高声呐喊!
随后,狂暴的音乐,从他们的乐器中爆射而出。
整首歌曲就是一首重金属摇滚,带着欧米范儿。
苏曌听了听就明白,这几个人跟那些普通年行人一样,就喜欢这些刺激的,爽快的,自然骨子里就开始学习那些欧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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