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权身穿如同血浸透一样鲜红的衬衫长袖,而他的裤子如同黑夜一样深邃。
眼睛里的颜色黑白分明,有很明显的下三白。
眼睛已经没有初次见面的亲和与稚气。
还留了一抹胡子。
皮鞋锃亮,他踩在满是碎玻璃的地面上。
手里拿了一朵红山茶。
“我回来了。
向日葵。”
“我不知道这次我会不会坠落下去,为你。”
我强忍着泪水,成熟的说了句:“你回来就好。”
“是否已经物是人非了?”
“不,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我继续成熟。
成熟,
成熟。
成熟?
“千古流芳。”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无面人笑了?
他踩在玻璃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犹记得是人间2014,我在他的笔记本上看见了他的笔记上写的笔记,他的字很漂亮,像一朵盛开的玫瑰。
午休的时候,盯着他的脸蛋,忍不住多看两眼。
可我只是一个小人物。
因为经常性的在某个时段间歇性发疯,所以自己在初中的时候就被冠以疯子和无尽的孤立。
如果说我在初中遇见的是恶魔的话,他就是天使。
我在初中就开始恐男症了。
遇见一个一个又一个人,男人。
我很害怕,这可能是我的报应。
虽然高中也有孤立,可是好太多了。
因为遇见到,机遇。
我妈经常说我努力读书就会有出息。
好了,我不说了。
现在,他距离我越近,我越心脏跳动。
因为,好像有点不太对。
他的衬衫,是血做的。
裤子,是一只一只蚂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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