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没人告诉你吗?这种搭讪方式真的很老套。”
丁厌怔然地瞅着说话的人,指了指自己,“我?搭讪你?”
“你长得很漂亮,”
马凌峰慷慨地赞扬道,“但以后别用这种不入流的手段了。”
然后从裤兜摸出手机,“来,这是我微信,扫吧。”
神经病……丁厌只敢在心里想,不敢说出口。
“微信我就不扫了,看得出你不差钱,那这件衣服我就不赔你了,你慢慢玩……不打扰了。”
丁厌妄图黯然退场,不料被人拽住手腕——
“那你把我衣服弄脏了,不能就这么走了啊。”
“额……要不你脱下来我给你洗洗?”
马凌峰哈哈大笑,两手插兜道:“咱俩加个微信吧,你好有意思。”
丁厌:“真不行,我是男的。”
“啊?”
马凌峰绕着他转了一圈,上下扫量,“看不出来啊,你是为了来玩儿,特地穿成这样的吗?很适合你啊!”
“算是吧……”
丁厌没有被看得不自在,反而垂头拍了拍裙摆。
“我有几个朋友在那边喝酒,你跟我过去,咱们一块玩儿呗。”
“你的朋友都是演员吗?”
“就一般朋友,走吧!
你一个人在这儿多无聊啊。”
丁厌想着时间还早,嗯,玩玩也行!
他这一玩,就玩到了凌晨四点,从Johnny的派对换场到一家夜店,嘈杂的音乐声震碎脑髓。
要让丁厌来讲这类娱乐场所有什么好玩的,他说不出所以然;他只是喜欢闹哄哄的气氛,人多有安全感,而且他嘴笨,就乐意看脑子快、巧舌如簧的人玩游戏。
或许他是标准的社会性群居动物,身处群体之中自然而然会到欢乐,是基因所致。
十点半楚瀛给他打过电话,太吵了他没接到,不过十一点前他发了短信说自己会很晚到家,让楚瀛先睡不用等他。
今晚他运气好,输得少,没被灌很多酒,圆满遵守了法则第一条;算着时间,他也该走了,丁厌和马凌峰及其朋友告别,单独打车回家。
过去一个人住习惯了,凌晨归家从不在乎动静大小;如今和人同居,他进门尽量轻悄,不吵醒楚瀛的美梦。
只开玄关的那顶小灯,钥匙放到收纳盘,脱掉高跟鞋……头发和胸针缠上了,解了半天。
待他蹑手蹑脚地走进客厅,一开灯,沙发上竟坐着一个大活人!
“——哇啊!”
丁厌吓得魂飞魄散,惊魂未定道,“你、你不睡觉……在这儿坐着干什么……”
楚瀛不适应突如其来的强光,凝眸朝墙上的挂钟看去,慢悠悠地说;“我只是做个实验,看不催你的话,你最迟几点到家。”
“今天是有点晚……”
丁厌心里发虚,去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还加了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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